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稳步推进依法按期认缴,及时纠正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情形,提升我省公司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5〕54号)有关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公司纳入另册管理工作指引》《公司注册资本明显异常判定工作指引》《公司申请豁免出资期限调整工作指引》《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办事指引》四个制度规范(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zc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制度规范》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制度规范》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纳入另册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明显异常判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申请豁免出资期限调整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办事指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